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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搬給的人並不是對於解決世界衝突有卓越貢獻的政治家, 得獎人是孟加拉的一名經濟學家-穆罕默德 尤努斯(Muhammad Yumus)。 因為他創辦了葛拉敏銀行(Grameen Bank)。

不同於一般銀行,貸款需要徵信與抵押品,葛拉敏提供不需要抵押品的微額信貸給社會最底層的貧窮人家。 微額貸款並不是無息貸款或慈善捐款,事實上微貸的利率甚至不低(20%)。 但是微貸給予被銀行拒絕往來的貧困人家創業基金, 幫助他們脫離貧窮。 面對傳統銀行家與保守經濟學家的質疑,認為窮人不具經濟效益,借錢給他們將難以回收。 葛拉敏以結果証明微貸的違約率近乎零!

這對現在一堆廣發信用卡與現金卡的銀行來說是多不可思議的事

或許這就是銀行所需要思考的事,因為信用卡與現金卡對他們來說只是獲取利潤的商品。 設計之初並沒有從"人"的角度出發。

葛拉敏的成功,來自於一些創新顛覆傳統的機制,例如
女優於男的思維: 傳統的婦女被認為不具生產價值,即使願意外出工作也不被允許。 對夫家或娘家來說,他們只是多張嘴吃飯。 因此對受苦最深的貧窮婦女來說,他們看的更遠,也更願意抓住ㄧ絲的機會脫離貧窮。 況且對於婦女來說,家庭總是擺在第一順位。 但借錢給男人,自己確總是擺在最前面。 既然如此, 為何不借錢給婦女??

成立借貸小組: 成立以幾個人組成的借貸小組,以此為單位核貸。 來自於小組同伴間的壓力,讓借貸人能按時償還貸款。 有人遭遇到困難時,組員們也能互助確保還款,互相鼓勵扶持。

每周還款: 每周還款能讓還款金額看起來微不足道,輕易的按時還款能讓借貸人產生自信,相信自己也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還款週期變短也能強迫借貸人不將辛辛苦苦的盈餘拿去花費在無關緊要的事務上。

即使在已有社會福利的已開發國家中,微貸仍有其存在的必要
微貸提供的不是施捨,而是自尊。 微貸讓借款人能從事自營事業脫離貧窮,尤奴斯相信即使是窮人,也能靠本身的技能脫離貧窮。 他們缺乏的只是資金。

窮人之所以窮,不是因為沒受過訓練或不識字。 窮是因為留不住出賣勞力的報酬,因為資本不在他們手中。 控制資本的能力才是關鍵,利潤流向資本是殘酷的事實,窮人只是在幫控制生產資本的人賺取利潤。
葛拉敏的模式已經在很多國家複製了。 我相信,同一套模式很難放諸四海皆準。 但直得我們深思與反省的是,我們有沒有正視社會底層的族群,傾聽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或許我們不是不懂,只是我們習慣了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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